西媒稱,西班牙巴塞羅那大學的一項研究顯示,將最高車速限定為80公里每小時并無助于減輕空氣污染,但可變限速措施有助于降低氮氧化物和懸浮顆粒物的污染水平。此項研究成果已經發(fā)表在美國《運輸研究》季刊上。
據(jù)西班牙《阿貝賽報》1月28日報道,此項研究對2006至2010年間,限速為每小時80公里的城市和沒有限速為每小時80公里的城市中粒徑小于10微米的懸浮顆物和氮氧化物的污染情況進行了研究。研究的主要成果在于,可變限速措施能夠降低污染程度,但是將最高限速從每小時120公里或100公里降低到80公里并沒有收到降低污染的效果,甚至產生了反作用。數(shù)據(jù)顯示,限速每小時80公里導致粒徑小于10微米的懸浮顆粒物水平上升5%,同時造成氮氧化物濃度增加1.7%至3.2%。
研究人員表示,將最高車速限定在每小時100公里到90公里不會對降低污染水平產生系統(tǒng)性作用。反之,交通流量均化的措施通過減少車輛起步和停車的方式,發(fā)揮著重要的作用;與此同時可變限速措施比限速為每小時80公里更能緩解污染狀況。
專家表示,在污染嚴重的日子里采取可變限速措施能夠將氮氧化物的濃度降低9.4%,粒徑小于10微米的懸浮顆粒物的水平降低5.1%,然而啟動限速每小時80公里的措施卻沒有起到控制污染的作用。
報道稱,在污染并不嚴重的日子里,可變限速措施同樣能夠降低上述兩種污染物的水平,而限速每小時80公里的措施也未奏效。
研究人員表示,西班牙當局取消每小時80公里限速的措施是正確的,但在污染嚴重的天氣也不應重新啟動此項限速措施。雖然經濟危機會使私家車出游次數(shù)減少,但是隨著經濟活動恢復,交通流量也會水漲船高,而可變限速措施的效果也是有限的。